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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真题)2015年10月1日,甲将自己的房屋以350万元卖给乙,双方约
(2018年真题)2015年10月1日,甲将自己的房屋以350万元卖给乙,双方约
考试题库
2022-08-02
48
问题
(2018年真题)2015年10月1日,甲将自己的房屋以350万元卖给乙,双方约定2016年1月1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同时,为了在办理房屋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写为150万元。2015年11月1日,乙将该房屋以400万元卖给丙,双方签订了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2016年2月1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15年12月1日,甲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丙以乙在缔约时对房屋没有所有权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B.乙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C.丙可以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D.丙可以解除与乙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
选项
A.丙以乙在缔约时对房屋没有所有权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B.乙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C.丙可以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
D.丙可以解除与乙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
答案
C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权,为重要考点。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A项、B项正确,不当选。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580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本题中,甲乙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乙不享有房屋所有权,无法继续履行,故C项错误,当选。
最后,根据《民法典》第597条的规定,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故D项正确,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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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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