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真题)肖特有音乐天赋,16岁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肖

免费题库2022-08-02  45

问题 (2017年真题)肖特有音乐天赋,16岁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岁时受赠口琴1个,9岁时受赠钢琴1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对肖特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选项 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民事行为能力,为重要考点。
①《民法典》第18条第一款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18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肖特虽系未成年人,但已年满16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A选项错误。
②《民法典》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据此,7岁时,肖特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理,作为受赠人订立的口琴赠与合同,无效。须注意:该口琴赠与合同虽系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法律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亦属无效。故B选项正确。
③《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9岁时,以及15岁时,肖特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未经法定代理人代理,作为受赠人订立的钢琴和小提琴赠与合同,属于“纯获法律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故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④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643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