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真题)夏某因借款纠纷起诉陈某,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依夏某提

admin2022-08-02  54

问题 (2017年真题)夏某因借款纠纷起诉陈某,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依夏某提供的被告地址送达时,发现有误,经多方了解和查证也无法确定准确地址。对此,法院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A.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B.采取公告方式送达C.裁定中止诉讼D.裁定驳回起诉

选项 A.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B.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C.裁定中止诉讼
D.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简易程序的一般规定,为重要考点。
①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受理案件后,按照原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2)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且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②结合本案,原告夏某提供的送达地址有误,且法院经过多方了解和查证仍旧无法确定准确送达地址,属于上述第(2)种情形,此时法院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因此选项D的处理方式正确,当选。
③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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