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真题)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

考试题库2022-08-02  44

问题 (2016年真题)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选项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答案 C

解析 ①《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普通合伙企业甲对丙负担的50万元债务,先由甲企业的20万元财产清偿,剩余的30万元,由合伙人安琚与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故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据此,当债权人丙企业请求合伙人乙企业对剩余的3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因乙企业系个人独资企业,当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债务时,丙有权请求其投资人就此承担无限责任。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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