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真题)应出版社约稿,崔雪创作完成一部儿童题材小说《森林之歌》。为吸引

题库2022-08-02  31

问题 (2015年真题)应出版社约稿,崔雪创作完成一部儿童题材小说《森林之歌》。为吸引儿童阅读,增添小说离奇色彩,作者使用笔名“吹雪”,特意将小说中的狗熊写成三只腿的动物。出版社编辑在核稿和编辑过程中,认为作者有笔误,直接将“吹雪”改为“崔雪”、将狗熊改写成四只腿的动物。出版社将《森林之歌》批发给书店销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B.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C.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D.书店侵犯了作者的发行权

选项 A.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
B.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C.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D.书店侵犯了作者的发行权

答案 ABC

解析 ①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项,基于修改权,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修改其作品;基于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歪曲、篡改作品。出版社擅自将原作中“三条腿的狗熊”修改为“四条腿的狗熊”,且达到对原作品歪曲、篡改的程度,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崔雪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故A选项正确,B选项正确。②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一款第(二)项,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有权自主决定署名的方式,以表明作者的身份。本题中,著作权人在使用作品时决定署名“吹雪”,出版社擅自将署名更改为“崔雪”,侵犯了著作权人的署名权。故C选项正确。③题干中“应出版社约稿”之表述,表明出版社复制、发行该小说经过著作权人的授权。根据“发行权用尽规则”,经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授权的人许可复制、发行的作品复制件,其上的发行权用尽,他人向公众出售或者赠与的,不成立对发行权的侵犯。书店的销售正版小说的行为未侵犯作者的发行权。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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