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真题)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合作开发的A区房屋归

练习题库2022-08-02  44

问题 (2015年真题)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合作开发的A区房屋归甲公司、B区房屋归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字盖章处有乙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王某同时也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查看《合作开发协议》和《委托书》后,与丙公司签订《房屋预订合同》,约定:“张某向丙公司预付房款30万元,购买A区房屋一套。待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丙公司将房款用于项目投资,全部亏损。后王某向张某出具《承诺函》:如张某不闹事,将协调甲公司卖房给张某。但甲公司取得房屋预售许可后,将A区房屋全部卖与他人。张某要求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退回房款。张某与李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转让给李某,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因李某未按时支付债权转让款,张某又将债权转让给方某,也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请回答题。?关于《委托书》和《承诺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公司是委托人B.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C.甲公司、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D.《承诺函》不产生法律行为上的效果

选项 A.乙公司是委托人
B.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
C.甲公司、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
D.《承诺函》不产生法律行为上的效果

答案 AD

解析 ①法定代表人系法人机关的一种。法人机关有一个重要特点,即法人机关以法人名义实施行为(包括法律行为)时,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法人机关的人格被法人吸收,法人机关的行为即为法人的行为。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书》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虽在委托合同上签名,但王某的行为即为乙公司的行为,委托人是乙公司,王某不是委托人。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甲公司与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王某,但王某是以乙公司的名义,而不是以甲公司的名义在《委托书》签字,甲公司不是委托人。故C选项错误。②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意思表示包括主观要素与客观要素。主观要素包括行为意思、表示意思、效果意思;客观要素指能为外界认知的客观表示行为(即意思表示的载体)。所谓“表示意思”,指表意人认识其将进行之表示具有某一特定的法律意义的心理状态。所谓“效果意思”,指表意人通过意思表示追求的发生私法效果的民事权利、义务之内容。具体到本题,王某向张某出具《承诺函》载明,“如张某不闹事,将协调甲公司卖房给张某”。就其常规意义而言,“协调”的意思是王某将在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之间做一些沟通、劝说工作,以促成甲公司将A区的房屋卖一套给张某,对此,王某不受民事义务性质的拘束,亦不享有民事权利性质的利益。因此,王某向张某出具的《承诺函》,不具有表示意思和效果意思,不属于意思表示,《承诺函》不产生法律行为上的效果。故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621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