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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真题)郭某意外死亡,其妻甲怀孕两个月。郭某父亲乙与甲签订协议:“如把
(2015年真题)郭某意外死亡,其妻甲怀孕两个月。郭某父亲乙与甲签订协议:“如把
考试题库
2022-08-02
43
问题
(2015年真题)郭某意外死亡,其妻甲怀孕两个月。郭某父亲乙与甲签订协议:“如把孩子顺利生下来,就送十根金条给孩子。”当日乙把八根金条交给了甲。孩子顺利出生后,甲不同意由乙抚养孩子,乙拒绝交付剩余的两根金条,并要求甲退回八根金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孩子为胎儿,不具备权利能力,故协议无效B.孩子已出生,故乙不得拒绝赠与C.八根金条已交付,故乙不得要求退回D.两根金条未交付,故乙有权不交付
选项
A.孩子为胎儿,不具备权利能力,故协议无效
B.孩子已出生,故乙不得拒绝赠与
C.八根金条已交付,故乙不得要求退回
D.两根金条未交付,故乙有权不交付
答案
BC
解析
①题目交代“乙与甲签订协议”,表明赠与合同的当事人是甲(受赠人)和乙(赠与人)。并且该赠与合同是一个附生效条件的赠与合同,以孩子出生作为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出生后的孩子系该赠与合同的利益第三人。将“胎儿顺利出生”作为生效条件,即非“不法条件”,亦非“不能条件”,不会导致赠与合同无效之效果。故A选项错误。
②孩子已经出生,赠与合同所附生效条件成就,赠与合同生效。同时,《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家庭成员之间赠与属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赠与人乙不享有《民法典》第658条规定的任意撤销权。并且,亦不存在《民法典》第663条规定的赠与人享有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故B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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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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