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

admin2022-08-02  44

问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予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选项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答案 CD

解析 本题甲与乙、丙签订的两份买卖合同均无瑕疵,都是有效的合同,但是,由于甲向丙履行过户登记的义务使其实际取得该不动产的物权。故必然对乙构成给付不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A项错误,C项正确。
《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故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以后,甲对该房屋的物权已经转让给丙,甲无权收回该房屋,故B项错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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