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抗美(孤儿、现寡居)有一子郭抗,一女郭美。郭抗有独子郭抗抗,郭美有独女郭美美。

练习题库2022-08-02  16

问题 郭抗美(孤儿、现寡居)有一子郭抗,一女郭美。郭抗有独子郭抗抗,郭美有独女郭美美。2001年郭抗美立自书遗嘱言明自己积蓄的600万美元由郭抗抗继承。2002年郭抗美又立自书遗嘱称前述600万美元由郭美继承。2003年5月郭美死亡,2003年6月郭抗美死亡。郭抗抗、郭美美对这600万美元应如何分配发生争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郭抗抗600万元B.郭抗抗300万元C.郭美美600万元D.郭美美300万元

选项 A.郭抗抗600万元
B.郭抗抗300万元
C.郭美美600万元
D.郭美美300万元

答案 D

解析 《民法典》第1142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据此,第一份遗嘱(郭抗抗继承600万元)已经被撤销。故A选项错误。
《民法典》第115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因此,第二份遗嘱(郭美继承600万元)处分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故C选项错误。
因此,郭抗美的遗产600万元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郭抗和郭美美(代位继承),各分得300万元。故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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