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系甲香烟制造公司的市场专员,因舞弊被开除后,寻思着捞一票报复报复。丙伪造甲公司

免费题库2022-08-02  42

问题 丙系甲香烟制造公司的市场专员,因舞弊被开除后,寻思着捞一票报复报复。丙伪造甲公司的公章后,以甲的名义与不知情的乙公司订立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甲公司生产制造的′黄鹤′牌香烟50箱,价款500万元。"5月1日,因丙请求乙将价款打入其指定的账户,乙电话询问甲公司才得知丙已被开除的事实,甲表示考虑几天再做决定。5月10日,甲通知乙表示不接受丙所订立的香烟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5月1日后,5月10日前,乙有权通知甲公司撤销该批香烟买卖合同B.5月10日后,乙有权请求甲按照该批香烟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C.5月10日后,乙有权选择请求丙按照该批香烟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香烟的义务D.5月10日后,乙有权选择请求丙赔偿自己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乙转卖该批香烟所能获得的利润损失

选项 A.5月1日后,5月10日前,乙有权通知甲公司撤销该批香烟买卖合同
B.5月10日后,乙有权请求甲按照该批香烟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C.5月10日后,乙有权选择请求丙按照该批香烟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香烟的义务
D.5月10日后,乙有权选择请求丙赔偿自己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乙转卖该批香烟所能获得的利润损失

答案 ACD

解析 ①甲、乙间的香烟买卖合同因系丙无权代理所订立的,效力待定,在被代理人甲追认或者拒绝追认之前,乙作为善意的相对人,有权通知甲撤销。故A选项正确。
②甲、乙间的香烟买卖合同因系丙无权代理所订立的,效力待定,5月10日,被代理人明确表示拒绝追认,香烟买卖合同自始无效,乙不再享有请求甲履行该香烟买卖合同的权利。故B选项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第171条第三款,乙作为善意的相对人,有权选择请求实施无权代理的丙履行该香烟买卖合同的义务。故C选项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第171条第三款的规定,作为因无权代理所订立合同的善意相对人,乙有权选择请求实施无权代理的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甲追认时相对人乙所能获得的利益。即乙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不能超过"若甲追认时,乙能够获得履行利益的范围"。而乙转卖所能获得的利润,属于"履行利益",故乙有权请求丙赔偿。故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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