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孙某和李某在某市大酒店举办婚礼时,由于当地的习俗。李某要将新娘孙某从酒店门口一路
孙某和李某在某市大酒店举办婚礼时,由于当地的习俗。李某要将新娘孙某从酒店门口一路
考试题库
2022-08-02
36
问题
孙某和李某在某市大酒店举办婚礼时,由于当地的习俗。李某要将新娘孙某从酒店门口一路抱至婚礼现场。在此过程中,孙某价值2万元的金耳环掉在了酒店大厅里,后被酒店保洁人员甲发现。但甲误以为该耳环是被客人丢弃、不值钱的东西,就随手扔到了酒店的垃圾桶内。婚礼结束后,经朋友提醒,孙某发现自己的耳环遗失,并通过监控找到了甲。但是当时垃圾已经被集中处理,遗失的耳环已经无法再找到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B.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C.甲的行为构成侵权D.孙某可请求甲赔偿耳环的损失
选项
A.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B.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C.甲的行为构成侵权
D.孙某可请求甲赔偿耳环的损失
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无因管理、无权代理的区分。本题中,甲将该耳环取而弃之,并未受有利益,因此不构成不当得利。选项A错误。甲主观上没有为孙某利益的意思,客观上也没有以孙某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和无权代理。选项B错误。结合耳环遗落的位置、当时所处的情况等来看,甲作为酒店保洁人员,应当对其工作环境中他人的遗失物品负有保管义务,甲将其抛弃应当构成侵权,选项C正确。对于员工侵权,赔偿义务人应当是用人单位,孙某应当请求酒店赔偿损失,选项D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4596.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建仓和平仓计算价差的方法应该保持一致,要用同一侧的价格做加减,才能恰当地比较价差
李某账户资金为8万元,开仓买入10手7月份焦煤期货合约,成交价为1204元/吨。
【案情】刘某拥有某土地的使用权。2012年李某与甲县招商局签订合同进行开发,经甲
某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肖某、李某和陈某在对市造纸阀门厂进行税务检查时,认为该厂
案情: 甲将自己的别墅改造成为酒店,但是由于位置不好,生意惨淡。后来,甲、乙、
案情: 某县城镇居民张某和李某因宅基地使用产生纠纷。2005年4月县自然资源局
2010年2月,崔某与同事李某因口角发生纠纷,李某的胳膊、肩、背、眼多处被打伤,
案情: 李某(女,26岁)是某县机关干部。某日,李某因有事骑自行车外出。晚上8
王某组织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刘某、林某、丁某积极参加。一日,王某、刘某在某酒店就餐
案情:被告人李某于2014年7月的一天晚上,和几个朋友聚会,饭后又一起卡拉OK,
随机试题
Itisnotoftenrealizedthatwomen【C1】______ahighplaceinsouthernEur
BelindaStronachusedtobeamemberof______[br][originaltext]CanadianP
WhatwasregardedasthelifebloodofthecountryoftheMaldives?[br][origin
[originaltext]Moderator:Hello,ladiesandgentlemen,itgivesmeagreath
[originaltext]TheUN’sWorldFoodProgram(WFP)andAgricultureandFoodOr
对批发客户需求及特点的了解和分析要求做好()工作。
采用“大云物智移”等先进成熟技术和“物理分布、逻辑统一”的全新架构重构大电网调度
急性炎症反应时,最先渗出的是A.淋巴细胞 B.中性粒缌胞 C.球蛋白 D.
想为敢为勤为善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33岁孕妇,经产妇,来院产前检查,宫底在脐与剑突之间,胎心140次/分,胎位L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