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

练习题库2022-08-02  0

问题 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李某将5%的股份转让给王某。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方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飞亚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飞亚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飞亚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问,有隐匿财产行为,经欧陆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飞亚公司拟定B.方正律师事务所拟定C.应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D.有财产担保债权的债权人和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应分组表决

选项 A.飞亚公司拟定
B.方正律师事务所拟定
C.应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
D.有财产担保债权的债权人和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应分组表决

答案 ACD

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9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第80条(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第82条(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三)债务人所欠税款;(四)普通债权),A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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