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甲在更衣

免费题库2022-08-02  39

问题 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甲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并摔碎了手上价值20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镯。经查明:因该中心雇用的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甲摔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A.甲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B.洗浴中心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C.甲有权请求洗浴中心赔偿精神损害D.洗浴中心和乙对甲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 A.甲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
B.洗浴中心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
C.甲有权请求洗浴中心赔偿精神损害
D.洗浴中心和乙对甲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安保义务、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民法典》第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因为清洁工清洁不彻底,造成了甲伤害,安保义务人具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清洁工是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因此,不是清洁工乙承担,而是洗浴中心承担。故AD项错误。由于洗浴中心明确提醒“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甲没有将贵重物品交前台保管,对于玉镯的损害也具有一定过错,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故B项错误。《民法典》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对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损害的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甲遭遇人身伤害的同时,作为定情信物的玉镯被摔碎,虽然是定情信物,但是难以认定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的范围,在实践中主要涉及的物品类型为:(1)与近亲属死者相关的特定纪念物品(如遗像、墓碑、骨灰盒、遗物等);(2)与结婚礼仪相关的特定纪念物品(如录像、照片等);(3)与家族祖先相关的特定纪念物品(如祖坟、族谱、祠堂等)。因此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不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故C项错误。本题为2015年的司考真题,根据民法典生效之前的法律规定,可以选择C选项,但是民法典生效后,本题无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351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