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赵某与刘某将共有商铺出租给陈某。刘某瞒着赵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商铺转让
赵某与刘某将共有商铺出租给陈某。刘某瞒着赵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商铺转让
最全题库
2022-08-02
7
问题
赵某与刘某将共有商铺出租给陈某。刘某瞒着赵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商铺转让给陈某,后因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赵某得知后,坚决不同意刘某将商铺让与陈某。关于本案相关人的诉讼地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A.法院应依职权追加赵某为共同原告B.赵某应以刘某侵权起诉,陈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赵某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赵某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选项
A.法院应依职权追加赵某为共同原告
B.赵某应以刘某侵权起诉,陈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赵某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赵某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是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自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原告需要进行如下区分:后者是基于共同的诉讼标的而作为原告,而前者则是以原告和被告为被告,既反对原告又反对被告。在本案中,赵某基于共有权而在诉讼中享有请求权,不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赵某不同意刘某将商铺让与陈某,刘某本身也是侵犯了赵某的共有权,赵某以刘某和陈某为被告,赵某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假如赵某同意卖房,只是与刘某站在一起同陈某进行买卖合同纠纷的争讼,那么赵某就是必要共同原告,故D选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2928.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刘某以2100元/吨的价格卖出5月份大豆期货合约一张,同时以2000元/吨的价格
远期交易履约方式主要采用实物交收方式,虽然也可采用背书转让方式,但最终的履约方式
9月10日,我国某天然橡胶贸易商与马来西亚天然橡胶供货商签订一批天然橡胶订货合同
12月1日,某油脂企业与某饲料厂签订合同,约定向后者出售一批豆粕,以下一年3月份
根据下面资料,回答下题。 12月1日,某油脂企业与某饲料厂签订合同,约定向后者
2015年4月初,某玻璃加工企业与贸易商签订了一批两年后交收的销售合同,为规避玻
期货交易有()和到期交割两种履约方式。A.背书转让 B.对冲平仓 C.货币
期货交易所应将客户缴纳的保证金存人期货经纪合同中指定的客户账户中,供客户进行期货
1月中旬,某食糖购销企业与一个食品厂签订购销合同,按照当时该地的现货价格3600
()期货交易所通常是由若干股东共同出资组建,股份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转让,以营利为
随机试题
[originaltext]Eventhefairestandmostimpartialnewspaperisamediumof
"Ido."ToAmericansthosetwowordscarrygreatmeaning.Theycanevenchang
ThemagnificentdesignofthetorchfortheBeijing2008OlympicTorchRelay
闪婚(flashmarriage)这一都市情感快餐已在我国不少城市悄然登场。青年男女,尤其是20一30岁之间的青年,闪电相识,爱情速配,已成为一种时尚。
步行周期是行走步态的基本功能单元,承担着支撑相的承重和摆动相下肢的向前挪动的功能
来华旅游团的团体签证一式三份,其中( )。A.签发机关留一份 B.一份供入境
男性,65岁,高血压病20年,近年来血压有时高达200/110mmHg,在治疗同
共用题干 WinnersandLosersWhyarethebigg
检修电源箱漏电保安器漏电电试验模拟短路或接地故障,动作值满足()。小于30毫
客户评估报告的审核人员应着重审查( )的情况。A.客户的收入水平 B.客户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