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
考试题库
2022-08-02
47
问题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乙于2014年1月被法院宣告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的债权确定期届至 B、甲应先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不足部分再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C、甲可先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D、如甲未申报债权,丙可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选项
A、甲的债权确定期届至
B、甲应先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不足部分再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C、甲可先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D、如甲未申报债权,丙可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答案
ABD
解析
选项A正确,《物权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五项规定,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本案中,抵押担保是债务人乙自己提供的,债权人甲须先就抵押实现债权。
选项D正确,《破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955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巴西是咖啡和可可等热带作物的主要供应国,在期货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巴西出现灾害
()是金融衍生产品中相对简单的一种,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按既定的价格购买
棉花期货的多空双方进行期转现交易。多头开仓价格为10210元/吨,空头开仓价格
假设买卖双方签订了一份3个月后交割一揽子股票组合的远期合约,该股票组合的市场价值
9月10日,我国某天然橡胶贸易商与马来西亚天然橡胶供货商签订一批天然橡胶订货合同
12月1日,某油脂企业与某饲料厂签订合同,约定向后者出售一批豆粕,以下一年3月份
国内某进口企业3个月后需要支付欧元货款,而企业自身的外汇储备主要为美元存款,假设
棉花期货的多空双方进行期转现交易,多头开仓价格为10210元/吨,空头开仓价格为
12月1日,某饲料厂与某油脂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出售一批豆粕,协调以下一年3月份豆
关于期权交易,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期权卖方想获得权利必须向买方支付一定
随机试题
Thoreausaideducationoftenmadestraight-cutditchesoutoftwistingsmall
"TheIcarusGirl"isthestoryof8-year-oldJessamyHarrison,nicknamedJess
A. B. C. D.
队列研究的特点有()A.前瞻性研究 B.观察性对比研究 C.根据暴露与否分
牙齿的发育中第一颗恒磨牙萌出的时间为 A.8岁 B.5岁 C.9岁 D.
Shenzhenhaspassedanewlawtobansmo
下列项目用地中,应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是()。(2011年真题)A.
足内翻畸形多见于A.先天性畸形 B.脊髓灰质炎后遗症 C.大骨节病 D.腔
关于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区别,说法错误的是()。A.开放式基金规模不固定,封
某项目组织5位专家进行产品需求量预测,预测数据见下表。则需求量预测的期望值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