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共用题干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
共用题干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
资格题库
2022-08-02
38
问题
共用题干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是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和吕某赔偿损失5万元,并进行赔礼道歉。一审法院仅判决杂志社赔偿甲公司3万元,未对“赔礼道歉”的请求进行处理。杂志社认为赔偿数额过高,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7-100题。关于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由于“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并不在上诉请求的范围之中,二审法院不得对其进行审理B:针对一审中“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C:针对一审中“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径行判决D:针对一审中“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甲公司另行起诉
选项
关于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由于“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并不在上诉请求的范围之中,二审法院不得对其进行审理
B:针对一审中“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C:针对一审中“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径行判决
D:针对一审中“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甲公司另行起诉
答案
B
解析
【考点】地域管辖【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两被告的住所地分属不同法院辖区,都对本案享有管辖权。《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现为2012年修订后《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四规定:“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现为2012年修订后《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本案中,甲公司作为被侵权主体,其所在地为侵权结果发生地。甲公司所在地的龙门市D区法院有管辖权。
【考点】证据规则;证据的证明力;新证据【详解】《民诉证据规定》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于某此前曾是甲公司员工,又是因旷工而被原单位开除,其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A选项正确。吕某提供的录音比较模糊,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证确保其真实性,依法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B选项正确。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70条的规定,甲公司提供的考勤数据表虽然属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但只要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足以反驳的相反的证据,人民法院仍然应当认定其证明力,所以C选项是错误的。又《民诉证据规定》第41条规定,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39条第1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甲公司员工作息时间的证明材料,属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可以作为新证据。所以D选项的表述正确。
【考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第二审法院对漏判的处理【详解】《民诉意见》第18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现为2012年修订后《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时,如果发现在上诉请求以外原判确有错误的,也应予以纠正。”本案是由于杂志社不服一审判决而提起的上诉,甲公司并没有上诉,但对于针对一审中“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属于明显的漏判,应当予以纠正。《民诉意见》第182条规定:“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对于一审法院未予处理的“赔礼道歉”的请求,二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考点】执行措施【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十一规定:“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现为2012年修订后《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B、D两个选项也是正确的。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所以C选项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9046.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共用题干某套利者买人6月份铜期货合约,同时他卖出7月份的铜期货合约,上面两份期货
共用题干欧洲美元期权合约,标的资产为13周(3个月期)的欧洲美元期货合约,合约规
共用题干()能使投机者受利益驱使,利用自身的资金实力、市场地位等优势进行违法行为
共用题干期权交易者依据对标的物市场价格未来的判断和交易目的,选择所交易的期权的行
共用题干期权的价格虽然由内涵价值和时间价值组成,但由期权定价理论可以推得,内涵价
共用题干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这种风险在
共用题干某套利者在黄金期货市场上以961美元/盎司卖出一份7月份的黄金期货合约,
共用题干执行价格为450美分/蒲式耳,权利金为2273美分/蒲式耳的玉米期货看跌
共用题干按照买方行权方向的不同,可将期权分为()。A.欧式期权B.看涨期权
共用题干CME交易的玉米期货看跌期权,执行价格为450美分/蒲式耳,当标的玉米期
随机试题
[img]2012q1/ct_etoefm_etoeflistz_0412_20121[/img][br]Whydoesthestudentspea
[originaltext]ArecentreporthasshownthathereintheUnitedStates,we’
下列函数中在x=0处可导的是
半月板损伤()。A.Laseque征(+) B.McMurray试验(+)
股权投资基金进行信息披露时的禁止行为,不包括()。A.虚假记载 B.对投资业
共用题干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某住宅项目用地,委托
影响酶促反应速度的因素不包括A:底物浓度 B:酶的浓度 C:抑制剂 D:酶
合同质量管理的主要特点是“三全一多”,其中“一多”是指()。 A.多目标质量
科举考试中偏重测试考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考试方式是A.帖经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E.30年《医疗事故处理条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