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共用题干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
共用题干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
题库
2022-08-02
46
问题
共用题干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D县。2000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用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800元生活费。2003年12月,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给一些生活费,但王乙以自己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不稳定为由拒绝。于是,王某将王乙告到法院,要求王乙每月支付给自己赡养费500元。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7—100题。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王某是本案的唯一原告B:王乙是本案的唯一被告C:王乙与王丙应当是本案的被告,王甲不是本案的被告D:王乙、王丙和王甲应当是本案的被告
选项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是本案的唯一原告
B:王乙是本案的唯一被告
C:王乙与王丙应当是本案的被告,王甲不是本案的被告
D:王乙、王丙和王甲应当是本案的被告
答案
AD
解析
【考点】原告和被告地位的确定【详解】本题主要考查追索赡养费案件的诉讼中如何确定被告方当事人。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民诉意见》第58条规定,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本题为追索赡养费的案件,属于前述规定的必要共同诉讼,若原告只对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提起诉讼,而未对其他子女提起诉讼,则应当将其他应当支付赡养费的子女追加为共同被告,一同解决对原告的赡养问题。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考点】一般地域管辖【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诉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为追索赡养费案件,王某应作为原告,其子女王甲、王乙、王丙应作为共同被告,根据前述规定,王某、王甲、王乙、王丙四人的住所地法院都享有管辖权,故A、B、C、D皆应选。
【考点】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本案中王乙准备将存折上的3000多元钱转至他人账户,有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故王某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B项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本案属于追索赡养费的案件,故可以采取先予执行措施,D项应选。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指在民事诉讼过一程中,行为主体故意破坏和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妨碍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本案中王乙转移财产的行为并不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故A项错误,不选。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证据保全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这是法院决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原因。二是证据保全应在开庭审理前提出。本案并不符合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条件,故C项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D。
【考点】起诉的条件【详解】《民诉意见》第152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本题中因王某经常要看病,原来所确定的赡养费已经不敷王某的开支,故王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法院应当作为新案受理。故C项说法正确,应选。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8939.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进行卖出套期保值时,使期货和现货两个市场出现盈亏相抵后存在净盈利的情况是(
对买入套期保值者而言,能够实现期货与现货两个市场盈亏相抵后还有净盈利的情形有(
我国某榨油厂预计两个月后需要1000吨大豆作为原料,决定进行大豆套期保值交易。该
共用题干欧洲美元期权合约,标的资产为13周(3个月期)的欧洲美元期货合约,合约规
共用题干()能使投机者受利益驱使,利用自身的资金实力、市场地位等优势进行违法行为
共用题干期权的价格虽然由内涵价值和时间价值组成,但由期权定价理论可以推得,内涵价
共用题干某套利者在黄金期货市场上以961美元/盎司卖出一份7月份的黄金期货合约,
共用题干期货市场的参与主体可分为()。A.长线交易者B.期货投机者C.套利
共用题干执行价格为450美分/蒲式耳,权利金为2273美分/蒲式耳的玉米期货看跌
共用题干某套利者在9月1日买入10月份的白砂糖期货合约,同时卖出12月份白砂糖期
随机试题
Rob8app,27,fromKent,lovedgameswhenhewasattendingschool.Infact,
DothefollowingstatementsagreewiththeviewsofthewriterinReadingPassag
______thefinalexaminationisover,wecangooutsideforapicnic.A、Eventhoug
D
下列选项中,正确表述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的有()A.改造与被改造的实践关系
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中的干线子系统是指(),水平子系统是指()。A.管
砂浆强度等级立方体试件的边长是()mm。A、70 B、70.2 C、70.5
速动资产通常简化处理为流动资产减存货,其不包括存货的原因是()。A.存货数量少
1905年至1907年,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和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改良派,分别以《
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标志着金融业分业经营制度的终结A:《金融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