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对乙享有2006年8月10日到期的六万元债权,到期后乙无力清偿。乙对丙享有五万
甲对乙享有2006年8月10日到期的六万元债权,到期后乙无力清偿。乙对丙享有五万
资格题库
2022-08-02
32
问题
甲对乙享有2006年8月10日到期的六万元债权,到期后乙无力清偿。乙对丙享有五万元债权,清偿期已届满七个月,但乙未对丙采取法律措施。乙对丁还享有五万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乙去世,无其它遗产,遗嘱中将上述十万元的债权赠与戊。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乙的遗赠B: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丙向自己清偿C: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丁向自己清偿D:如甲行使代位权胜诉,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都应该从乙财产中支付
选项
A:甲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乙的遗赠
B: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丙向自己清偿
C: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丁向自己清偿
D:如甲行使代位权胜诉,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都应该从乙财产中支付
答案
AB
解析
【考点】债权让与【详解】《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据此,对于损害债权人甲债权实现的行为,甲有权请求撤销,故选项A正确。本题中,《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2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据此,甲对于乙对丙享有的五万元债权,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丙向自己清偿,选项B正确;乙对丁还享有五万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专属于乙自身的债权,甲不能就此行使代位权,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据此,如甲行使代位权胜诉,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都应该由丙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故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8610.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债券价格涨跌和到期收益率变动之间的关系,正确的描述是()。A.到期收益率
2006年9月,()成立,标志着中国期货市场进入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共同发展的新
下列关于股指期货理论价格的说法正确的是( )。A.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间越长,股
国债期货到期交割时,用于交割的国债券种由( )确定。A.交易所 B.多空
投资者持有50万欧元,担心欧元对美元贬值,于是利用3个月后到期的欧元期货进行套期
期权的到期日是指期权买方能够行使权利的最后日期。( )
共用题干某投机者买人2张9月份到期的日元期货合约,每张金额为12500000日元
共用题干百慕大期权(BermudaOptions)是一种可以在到期日前所规定的一
共用题干期权的到期日是买方可以行使权利的最后期限,为期权合约月份的某一天。()期
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
随机试题
[audioFiles]audio_eusm_j68_001(20082)[/audioFiles]A、Dr.Johnson’sclassisalre
下列关于悬索桥主缆施工的说法,错误的是()。A.主缆架设工程包括架设前的准
关于腹膜炎何项错误A.分为继发性和原发性腹膜炎 B.继发性腹膜炎的绝大多数为胃
学生学习:
患者刘某,男,69岁,平素体弱多病,现症见腰酸背痛,小便失禁,畏寒肢冷,下利清谷
某地区各类别教育情况表单位:千人 招生人数占在校人数的百分比增幅最高的
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发行,资产评估的目的在于()。A:提供企业真实的资产价值 B:
张某从某网店购买一套汽车坐垫。货到拆封后,张某因不喜欢其花色款式,多次与网店交涉
某男,32岁。发热恶寒,无汗,身重疼痛,神疲倦怠,舌质淡,苔薄黄,脉弦细。宜用的
甲公司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申请破产,在其破产申请受理时,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