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关于简易程序的简便性,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
关于简易程序的简便性,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
资格题库
2022-08-02
18
问题
关于简易程序的简便性,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审理B:审判程序简便,可以不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C: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D:裁判文书简便,可以简化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或判决理由部分
选项
A: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审理
B:审判程序简便,可以不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
C: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
D:裁判文书简便,可以简化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或判决理由部分
答案
C
解析
【考点】简易程序【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5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不应选。第160条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该法第136条、第138条、第141条规定的限制。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不应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4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对于下列事项,应当详细记载:(1)审判人员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争议焦点的概括、证据的认定和裁判的宣告等重大事项;(2)当事人申请回避、自认、撤诉、和解等重大事项;(3)当事人当庭陈述的与其诉讼权利直接相关的其他事项。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应选。第3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2)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3)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不大的;(4)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正当的;(5)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830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期货交易所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有( )。A.期货交易所拥有合约标的商品
关于期货居间人表述正确的有( )。A.居问人不能从事投资咨询和代理交易等期货交
以下关于商品投资基金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专注于投资期货和期权合约 B.
下列关于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组织架构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理事会由交易所全体
下列关于金融期货市场的说法中,表述错误的是()。A.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率
案情: 被告人甲、乙共同将被害人丙杀害。一审程序中,在公诉人对被告人甲、乙同时
在人类法律制度的发展史上,实体法和程序法原本是合体并存的。不管是中国古代的《法经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续期问题的表述中,正
下列关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立的表述,正确的是( )。A.应当依据公司法进行登
下列关于知识产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 B.
随机试题
白杨不是平凡的树,它在西北极普遍,不被人重视,就跟北方农民相似;它有极强的生命力,磨折不了,压迫不倒,也跟北方农民相似。我赞美白杨树,就因为它不但象征了北方的
(1)Thegovernmenthaslauncheditsconsultationonbettermeasuresofchild
[originaltext]Thisistoday’ssportsnews.Intheworldoftennis,the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根据工程对象的特点和条件充分识别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
减水剂是常用的混凝土外加剂,其主要功能是增加拌合物中的自由水,其作用原理是(
人参与皂荚同用,皂荚可以降低人参的补气作用,人参对皂荚而言,这种配伍关系属A、相
分组交换技术常用的应用形式有()。A、帧中继 B、空分交换 C、路由器 D
格陵兰年平均气温在0℃以下,最低可达-70℃,冰雪覆盖面积占整个岛屿的81%,这
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并非真正科学,但他的巨大进步意义在于()A.为近代科学奠
基础心理学是研究()。 (A)正常成人心理现象的心理学基础学科 (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