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考试题库
2022-08-02
61
问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选项
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答案
D
解析
【考点】债权出质【详解】《物权法》第228条第1款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故选项A表述正确。此外,《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类比该规定,若须使质权对债务人丙发生效力,必须通知债务人丙,故选项B正确。在将出质事实通知债务人丙之后,其不得自行向甲清偿债务,须经质权人同意方可清偿或将清偿款提存,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综上,由于本题是选非题,本题正确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8219.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关于商品投资基金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专注于投资期货和期权合约 B.
以下各项中关于期货交易所的表述正确的是()。A.期货交易所是专门进行非标准化期货
关于远期交易与期货交易的区别,下列描述中错误的是()。A.期货交易的对象是交易所
下列关于技术分析特点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量化指标特性 B.趋势追逐特性
下列关于FCM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不属于期货中介机构 B.负责执行商品
甲向乙借款500万元,丙提供了保证担保,丁提供了抵押担保。请根据民法原理、《合同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8000万元,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以物代偿”
案情: 甲欲以10万元价格出售其车辆,乙询价后表示愿意以8万元买下,甲不同意,
案情:2016年1月10日,自然人甲为创业需要,与自然人乙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甲向
(本题22分) 案情: 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钱某曾合伙做生意(双方没有债权债务
随机试题
SolarPower
初中语文《桃花源记》主要教学过程及板书设计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英国詹姆斯?希尔顿在小说《消失的地平线》中“虚构”了一个叫“香格里拉”的东方城市,那
设备监理质量计划经()批准后应报送委托人认可。A.监理单位负责人 B.监理
在网络服务器群的后端,采用光纤通道等存储专用协议连接成的高速专用网络,使网络服
有5个正方形如右图叠放。已知每个正方形的边长都是5cm,它们所覆盖住的面积为11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布置应便于维护、检查,操作面距墙面或相对操作面之间的
某商业楼地上五层,建筑高度32m,每层建筑面积2200m2。建筑内全部设置消火栓
( )是对多个候选厂址进行分析评价的一种常用方法。A.分支界限法 B.重
在我国,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是()。A.王同学母亲购买国债获得人民
(2018年真题)关于科斯的企业本质理论的说法确的有()。A.企业是为了节约市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