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在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 A.王某诉王某某支付赡养费一案
在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 A.王某诉王某某支付赡养费一案
admin
2022-08-02
58
问题
在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王某诉王某某支付赡养费一案,王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判决B.张某诉刘某侵权一案,宣判前张某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张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拘传其到庭C.起某诉李某违约一案,赵某在庭审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人民法院缺席判决D.吴某是陈某诉郑某一案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
选项
答案
D
解析
考点:撤诉与缺席判决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12条第1款规定,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査清案情的被告。因此,A项中的做法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B项中的做法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因此,C项的做法也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9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因此,D项的做法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6205.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1924年《海牙规则》的规定,在航行过程中遭受的下列损失,哪一情形承运人不可
2017年3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
李某与王某在台湾地区因民事纠纷涉诉,被告王某败诉,李某向王某在福建的财产所在地的
中国公民张某和香港居民王某在香港解除婚姻,根据《内地和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
以下关于人民法院向香港、澳门送达司法文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受送达人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港澳合同纠纷案件时,需向澳门送达一份开庭通知书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涉港居间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强峰公司需要申
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
某中国企业因与在境外设立的外国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为提高对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裁判的一致性,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相关的法
随机试题
Innosmallmeasure,theepidemicofparanormalbeliefs--beliefsbeyondth
Whatisthespeakermainlytalkingabout?[br][originaltext]Foryears,it’
[originaltext]TheWorldHealthOrganizationsaysanincreasingnumberofin
下列各项,不属寿胎丸药物组成的是()A.旱莲草 B.菟丝子 C.续断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个月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
痢疾和泄泻相同点有A.病变均在肠胃 B.两者都多发于夏秋季节 C.都有里急后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下列哪些情形,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有权决定终止其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由()发布。 A.国务院B.
安装标高基准点一般设置在设备基础的()。A.最高点 B.最低点 C.中
A.放疗十化疗 B.改良根治术 C.超根治术 D.乳癌根治术 E.姑息切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