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老王户籍所在地为A县,于2005年5月搬往B县。其于2006年1月提起诉讼,向三
老王户籍所在地为A县,于2005年5月搬往B县。其于2006年1月提起诉讼,向三
练习题库
2022-08-02
60
问题
老王户籍所在地为A县,于2005年5月搬往B县。其于2006年1月提起诉讼,向三个儿子王一、王二、王三追索赡养费。王一、王二、王三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县城。关于此案的管辖法院,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可以由老王户籍所在地A县人民法院管辖B.只能由老王户籍所在地A县人民法院管辖C.只能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D.应由老王的经常居住地B县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
答案
A
解析
考点:赡养费纠纷案件的管辖权
讲解: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又由于原告起诉时在B县居住不到1年,B县不构成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经常居住地”,所以仍应以其户籍地为住所地,A县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追索赡养费的案件的被告住所地也都有管辖权。因此,B、C、D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6202.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5年真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2006年初,甲国X公司(卖方)与中国Y公司(买方)订立货物买卖合同。Y公司向中
李某与王某在台湾地区因民事纠纷涉诉,被告王某败诉,李某向王某在福建的财产所在地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无需经过特别批准可到我国
某中国企业因与在境外设立的斯坦利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
甲国与我国签订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现甲国欲向一中国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传票,由于两
企业所在地在上海的A公司同营业地在加拿大的B公司签订一项技术转让合同。由A公司转
中国男子黎立武于2002年与韩国女子全慧兰在北京结婚,2005年夫妻双方赴加拿大
甲、乙婚后,乙生子丙。以下说法何者正确?()A.如果在丙5岁时,甲、乙诉讼
2009年10月,甲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针对乙国提起申诉,指责乙国《反倾销
随机试题
[originaltext]M:Congratulations!Iknowyougotanewjob.Whendoyoustartt
FiveMythsaboutCollegeDebt[A]Thetrillion-dollarstudentdebtburden
Thenewsuspensionbridge______bytheendofnextmonth.A、willfinishB、havefin
Theincome-taxdeadlineapproachesandsometaxpayers’thoughtsturntoit.
幼儿把面前的“苹果”与“皮球”归为一类,把“香蕉”与“口琴”归为一类,由此形成的
专门为金融机构之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提供服务,并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
A.半合成山苍油酯B.聚乙二醇C.羊毛脂D.甘油E.凡士林可作为栓剂水溶性基质的
共用题干 第三篇WhenFearTakesControlofthe
截至2015年底,中国创业投资各类机构数已达1775家,同比增长14.4%。其中
A.氮芥 B.平阳霉素 C.甲氨蝶呤 D.长春新碱 E.顺铂属代谢类的抗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