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丙公司约定向乙公司共同购买一批精密仪器,该合同由甲、乙、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丙公司约定向乙公司共同购买一批精密仪器,该合同由甲、乙、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题库
2022-08-02
29
问题
甲丙公司约定向乙公司共同购买一批精密仪器,该合同由甲、乙、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甲、丙公司加盖了合同专用章,乙公司却未加盖合同专用章。丙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后,为筹措资金向丁银行借款300万元,丁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丙公司请求戊公司作保,戊公司允诺。三方约定,丁银行借给丙公司300万元,预扣一年的利息30万元,实际交付丙公司270万元,由戊公司提供保证。丙公司和戊公司同时约定,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丙公司应付给戊公司担保费30万元。针对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乙公司没有在合同上加盖专用章,因此实际上合同并没有成立B.保证人和债务人之间约定担保费用的做法合法C.戊公司应当承担一般保证责任D.丙丁之间的借款实际上是无效的
选项
答案
B
解析
考点:合同的订立、保证合同、借款合同
讲解:《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只要是签字或者盖章之一具备即可,不需要二者同时具备,因此买卖合同已经成立,A选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71条第2款的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据此精神,保证人也可以向债务人要求收取担保费,因此B选项正确。《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的方式没有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丙戊没有约定保证的方式,因此戊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C选项错误。《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因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该借款仍然有效,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6169.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fairy”商标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国民曼达公司在甲国注册的商
戊国为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当事方,Q公司为外商在戊国设立的外商
中国广西月桂服装公司与法国波波拉公司签订了从法国进口一批服装的合同,以信用证方式
2006年初,甲国X公司(卖方)与中国Y公司(买方)订立货物买卖合同。Y公司向中
修帕公司与维塞公司签订了出口200吨农产品的合同,付款采用托收方式。船长签发了清
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仪器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中国丙银行为开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服装买卖合同,约定单价每件30美元/FOB青岛。乙公司
2011年5月中国无锡邵文公司和俄罗斯莎瓦公司签订了一批紫砂制品的买卖合同,合同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投保下列哪些险别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
中国浙江某茶叶公司与芬兰乙公司订立了从中国出口茶叶的合同,并准备通过海运运往芬兰
随机试题
[originaltext]W:Ihaveheardthatyourrateshavegoneuponallpostalitems.
[originaltext]NooneissurehowmanyAmericansbelongtoreadinggroupsca
综合布线的楼层配线间的正常湿度范围应为()。A.20%~90% B.40%~
下列情况对痞满和胸痹的鉴别诊断最具有价值者为A、病位 B、病程 C、起病
教育对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作用,可以决定社会发展方向。( )
在我国,货币市场工具主要包括()。 Ⅰ.现金,期限在l年以内(含l年)的银行
A.反复发作性神志异常的病证 B.以突然昏倒、不省人事、四肢厥冷为主要表现
《隔离开关分合闸位置“双确认”改造技术规范》中姿态传感系统绝缘电阻试验,在正常试
简述师生关系。
国内某三星级酒店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近日通过调查发现:酒店基层员工近期工作效率下滑、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