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国内一家大型的铝锭生产公司,2007年11月与乙公司签订了铝材购买合 同

admin2022-08-02  24

问题 甲公司是国内一家大型的铝锭生产公司,2007年11月与乙公司签订了铝材购买合 同,购买乙公司铝材料,用于铝锭的生产,并约定违约金。合同改造过程中,由于2008年金融 危机的爆发,铝锭价格下降了 51%,铝材料价格则并未下降,甲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冲 击,导致严重亏损,无法完全履行合同。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公 司所遭受实际损失的25%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公司则请求降低违约金数额。法官审 理后认为,甲乙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符合法律规定,但是考虑到金融危机的突发性和破坏 性,依据情势变更原则,酌情降低甲公司的违约金,驳回了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对此 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 A.各级法院都应当按照当事人请求减少违约金,这是法院贯彻公平正义的根本标准B-法院强行改变甲乙之间合法的合同条款,重新分配双方权利,违反了合同自由原则C.正确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有利于发挥司法审判对经济建设的积极作用,这也符合服务 大局的要求D.社会是法律的前提和基础,情势变更原则的应用,是法官综合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 果的表现

选项

答案 CD

解析 A项,违约金是否减少,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B项,合同自由原则并非是绝对自由,而是 受限制的自由,其中情势变更原则就是一种限制,对合同自由的限制并没有违反合同自由原则。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611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