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真题)王甲经法定程序将名字改为与知名作家相同的“王乙”,并在其创作的

免费题库2022-08-02  51

问题 (2017年真题)王甲经法定程序将名字改为与知名作家相同的“王乙”,并在其创作的小说上署名“王乙”以增加销量。作家王乙将王甲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公民虽享有姓名权,但被告署名的方式误导了读者,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姓名权属于应然权利,而非法定权利B.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填补规则漏洞C.姓名权是相对权D.若法院判决王甲承担赔偿责任,则体现了确定法与道德界限的“冒犯原则”

选项 A.姓名权属于应然权利,而非法定权利
B.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填补规则漏洞
C.姓名权是相对权
D.若法院判决王甲承担赔偿责任,则体现了确定法与道德界限的“冒犯原则”

答案 B

解析 姓名权是指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氏名称,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滥用和假冒。姓名权是人生而理所应当享有的应然权利,但是我们法律规定了姓名权,姓名权也是法定权利。A项错误。
现代法理学一般都认为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保证个案正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规范与事实之间的缝隙,从而能够使法律更好地与社会相协调一致。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种法律原则,可以填补规则漏洞。B项正确
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可以将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相对权是针对特定主体享有的权利,绝对权是针对不特定主体享有的权利,姓名权是针对不特定主体享有的,是绝对权而非相对权。C项错误。
在可以限制人的自由的原则中,“冒犯原则”是指不伤害他人的权利,但会冒犯到他人,使他人愤怒或羞耻的情形,一般表现为对公序良俗的破坏,而王甲的行为实质上损害了王乙的利益,体现的是禁止伤害他人的“伤害原则”。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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