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真题)下列哪一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A.甲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

考试题库2022-08-02  63

问题 (2017年真题)下列哪一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A.甲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情节较轻,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B.乙抢劫案,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检察院未建议适用简易程序C.丙传播淫秽物品案,经审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可能不构成犯罪D.丁暴力取证案,可能被判处拘役,丁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选项 A.甲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情节较轻,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B.乙抢劫案,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检察院未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C.丙传播淫秽物品案,经审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可能不构成犯罪
D.丁暴力取证案,可能被判处拘役,丁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答案 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已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本题中,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属于中院管辖,故A项错误。
人民检察院有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权,即检察院只有建议适用权而无同意适用权,因此检察院未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法院仍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故B项正确。
《刑诉法解释》第360条第1款第5、6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五)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六)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故C、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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