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真题)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次共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

练习题库2022-08-02  41

问题 (2017年真题)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次共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材,涉案金额40余万元。一审开庭审理时,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参加庭审。经审理,法院认定了其中4起盗窃事实,另1起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甲和乙以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1年。关于丙参与法庭审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丙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B.公诉人讯问甲和乙后,丙可就犯罪事实向甲、乙发问C.丙可代表药材公司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甲和乙赔偿被窃的药材损失D.丙反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选项 A.丙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
B.公诉人讯问甲和乙后,丙可就犯罪事实向甲、乙发问
C.丙可代表药材公司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甲和乙赔偿被窃的药材损失
D.丙反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答案 AB

解析 丙作为单位诉讼代表人有权代表单位委托代理人,A项正确。
依据《刑诉法解释》第242条第二款:经审判长准许,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就公诉人讯问的犯罪事实补充发问。丙作为单位诉讼代表人理应有权就犯罪事实向甲、乙发问。故B项正确。
依据《刑诉法解释》第176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所以C选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因此,适用简易程序需要被告人无异议,而无需被害人同意,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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