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真题)甲对拆迁不满,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用树枝点燃一个焰高约20厘米的

最全题库2022-08-02  28

问题 (2016年真题)甲对拆迁不满,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用树枝点燃一个焰高约20厘米的火堆,将其分成两堆后离开。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车辆轧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成立放火罪B.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如认为甲的行为不成立放火罪,那么其行为也不可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放火、决水、爆炸等犯罪的,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选项 A.甲的行为成立放火罪
B.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如认为甲的行为不成立放火罪,那么其行为也不可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放火、决水、爆炸等犯罪的,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答案 C

解析 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在时间上、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没有导致不特定的生命、健康、财产受到侵犯的可能性,不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A选项说法错误。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的行为没有达到与放火、决水等危险方法相当的程度,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B选项说法错误。
甲使用放火的方式实施犯罪,当不能构成放火罪的时候,这个行为也不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放火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同等属性的犯罪。C选项说法正确。
不能认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整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兜底条款,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是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具有等价性行为的兜底。D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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