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2016年真题)《刑法》第64条前段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
(2016年真题)《刑法》第64条前段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
练习题库
2022-08-02
71
问题
(2016年真题)《刑法》第64条前段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关于该规定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以赌博为业,但手气欠佳输掉200万元。输掉的200万元属于赌资,应责令甲全额退赔B.乙挪用公款炒股获利500万元用于购买房产(案发时贬值为300万元),应责令乙退赔500万元C.丙向国家工作人员李某行贿100万元。除向李某追缴100万元外,还应责令丙退赔100万元D.丁与王某共同窃取他人财物30万元。因二人均应对30万元负责,故应向二人各追缴30万元
选项
A.甲以赌博为业,但手气欠佳输掉200万元。输掉的200万元属于赌资,应责令甲全额退赔
B.乙挪用公款炒股获利500万元用于购买房产(案发时贬值为300万元),应责令乙退赔500万元
C.丙向国家工作人员李某行贿100万元。除向李某追缴100万元外,还应责令丙退赔100万元
D.丁与王某共同窃取他人财物30万元。因二人均应对30万元负责,故应向二人各追缴30万元
答案
B
解析
责令退赔的只能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对于非法财产、违法财产、不法原因给付给对方的财物都是不能返还。赌博罪中的赌资是组成犯罪行为之物,属于非法财产,应当予以没收。A选项错误。
单位的公款本身和所获利益都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所以行为人挪用公款所获利益是应该予以退赔。退赔的数额以其违法所得的财物为准,而不是以其拿到违法所得财物之后进一步进行投资、消耗而转化后的财物为准的。B选项正确。
丙向李某行贿100万,这100万属于不法原因给付他人的财物,属于不法财产,应该没收。如果先向李某追缴100万元,后责令丙退赔100万元,相当于进行了两次法律评价,不合理。C选项错误。
在共同犯罪当中,对同一个违法行为,只要共犯人发挥了作用力,就应该把这个违法事实归属于所有的共犯人。违法所得只有30万,故一共追缴30万元即可。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1159.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涉外仲裁案件只能在专
下列有关仲裁与诉讼制度的表述中,哪些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A.当事人对仲
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涉外民事程序特别规定的是:()A.我国缔结
家住在A市A区的张某于2016年3月1日向家住在A市B区李某借款,双方在A市C区
家住在A市A区的张某于2016年3月1日向家住在A市B区李某借款,双方在A市C区
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共同特点:()A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案件进行抗诉,正确的是:()A.
关于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案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符合法律规定的多个利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公告是必经的程序:()A.
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A.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可
随机试题
Manysmallculturalgroupsliveinplacesfarawayfrommoderncities.Some
[img]2021m3x/ct_ve01004002z2020j_eyyjsbcloze_0117_202012[/img]DavidHume
Amajorsociologicaltheoryknownassymbolicinteractionismofferssomeimp
ElectionThefocalpointofAmericanpoliti
下列对混合微团的叙述中错误的是()A.在小肠上段形成 B.体积更小、极
下列关于建筑石膏的描述正确的是( )。 ①建筑石膏凝结硬化的速度快; ②凝
目前,国内的黄金ETF主要是投资于()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产品,间接投资于实物黄金。
A.量筒 B.量杯 C.滴定管 D.容量瓶 E.吸量管用于容量分析滴定操
某大型基坑,土的渗透参数为100m/d,降水深度12米,则应选用的降水方式
在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下,总账的登记依据是()。A、原始凭证 B、汇总记账凭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