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真题)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

admin2022-08-02  31

问题 (2016年真题)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选项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答案 C

解析 客观上甲醉酒驾驶拖拉机,主观上甲也认识到自己醉酒驾驶拖拉机的事实,故不存在事实认识错误问题。A选项说法错误。
甲误以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上的机动车,不是对案件事实本身认识错误,而是对法律规定认识错误,属于违法性认识错误。但这种违法性认识错误可以避免,正常人都能认识到拖拉机属于机动车的范围,因此甲成立犯罪。B选项说法错误。
危险驾驶罪的事实包括机动车、驾驶机动车、醉酒、在道路上行驶。甲对此均有认识,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醉酒驾驶的结果发生,甲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C选项说法正确。
违法性认识本身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不影响故意判断,也不影响责任的判断。D选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110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