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认为市政府为邻居乙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与自己的宅基地使用面积有部分重合,侵

admin2022-08-02  62

问题 甲认为市政府为邻居乙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与自己的宅基地使用面积有部分重合,侵犯了自己已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甲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省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作出复议决定,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可以针对市政府的颁证行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甲可以针对省政府未按期作出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甲可以针对省政府未按期作出复议决定,向国务院申请裁决D.甲可以对省政府不按期作出复议决定的行为,向省政府再次申请复议

选项 A.甲可以针对市政府的颁证行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针对省政府未按期作出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甲可以针对省政府未按期作出复议决定,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D.甲可以对省政府不按期作出复议决定的行为,向省政府再次申请复议

答案 B

解析 ①A选项,《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题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故A选项错误。
②B选项,省政府未按期作出复议决定,属于复议不作为,复议不作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对复议不作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故B选项正确。
③C.D选项,《行政复议法》第14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省部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时,既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向原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并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然是既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此规定针对的是复议被申请人为省部级单位的,而本案复议被申请人为市政府,因此相对人申请复议后,不服就只能提起诉讼。故C.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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