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下列可以适用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是( )。A.马某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案发后潜
下列可以适用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是( )。A.马某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案发后潜
免费题库
2022-08-02
30
问题
下列可以适用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是( )。A.马某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案发后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后,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马某刑事责任,向法院提起公诉B.赵某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案发后潜逃境外。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后,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赵某刑事责任,向法院提起公诉C.二审审理过程中,被抗诉人孙某死亡,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孙某确系有罪。二审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有罪判决D.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吴某死亡,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选项
A.马某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案发后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后,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马某刑事责任,向法院提起公诉
B.赵某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案发后潜逃境外。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后,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赵某刑事责任,向法院提起公诉
C.二审审理过程中,被抗诉人孙某死亡,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孙某确系有罪。二审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D.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吴某死亡,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答案
D
解析
知识点:缺席审判的适用范围
根据2018年最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291的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因此,A选项的错误在于其涉嫌的罪名是挪用公款,而不是贪污贿赂,所以说法错误。B选项的错误在于,对于恐怖活动犯罪案件,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B选项遗漏了这一条件,所以说法错误。D两选项均是考查被告人死亡的处理,有一定的混淆性。根据2018年最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297条的规定,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因此,C选项的错误在于是无罪的被告人方可缺席审理后依法判决,而有罪的被告人应当裁定终止审理。而D选项说法正确。须注意,在审判监督程序中,被告人死亡的,不涉及是否有罪这一前提,均可以缺席审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048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签订了-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
甲、乙签订了-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内地公司和香港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件需要委托香港方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非讼程序
张三就某纠纷起诉李四,出现如下情形,法院处理正确的是A.法院受理案件前,发现合同
甲省A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出现下列情形,处理
下列选项中对案件当事人的确定,正确的有A.双语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鑫仔(5岁),在
以下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林某就自己的选民资格向法院起诉
下列案件中,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的有A.住所地在上海的退休老人赵某,将自
甲在自己的房屋上依次为乙、丙、丁设立了抵押权,各自担保的债权数额分别为60万元、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成本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隐含成本出现的原因是厂商使用了自己
在房源客源信息匹配时,需要进行客源自身限制条件分析。客源自身的限制条件包括(
事业单位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其参与的所有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都不会取得收益。(
歌曲《共产儿童团歌》为一段体中的哪种常用结构类型?()A.两句结构乐段 B.
组织相容性抗原指的是()A.同种异型抗原B.隐蔽的自身抗原C.同种移植抗原D.
A.肺炎链球菌 B.A群链球菌 C.流感嗜血杆菌 D.金黄色葡萄球菌 E
当紫外线经过大气层时,臭氧层的振动频率恰恰能与紫外线产生共振,因而就使这种振动吸
T厂根据其产品特点采取的销售决策可以认为A.采取了推式策略
某工程有A、B、C三个设计方案,有关专家决定从四个功能(分别以F1、F2、F3、
A.共济失调-毛细血管扩张症 B.性联低丙种球蛋白血症 C.慢性肉芽肿病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