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郄女士的达重汽车在路上行驶时左前半轴突然断裂,方向盘突然失控。发生了车祸。郄

考试题库2022-08-02  75

问题 车主郄女士的达重汽车在路上行驶时左前半轴突然断裂,方向盘突然失控。发生了车祸。郄女士要求市质监局追究达重公司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法律、法规规定了质监局履行职责的期限,郄女士一直未获答复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起诉B.如果法律、法规未规定质监局履行职责的期限,郄女士一直未获答复的,自申请满2个月后的6个月内可以起诉C.如果法律、法规未规定质监局履行职责的期限,市质监局不予答复的,郄女士可以立即起诉D.在本案的庭审阶段,市质监局局长必须出庭应诉

选项 A.如果法律、法规规定了质监局履行职责的期限,郄女士一直未获答复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起诉
B.如果法律、法规未规定质监局履行职责的期限,郄女士一直未获答复的,自申请满2个月后的6个月内可以起诉
C.如果法律、法规未规定质监局履行职责的期限,市质监局不予答复的,郄女士可以立即起诉
D.在本案的庭审阶段,市质监局局长必须出庭应诉

答案 AB

解析 (1)一般情况下行政行为的起诉期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的6个月。对于行政不作为什么时候作出,也就是该行政行为什么时候成立呢 对此,从不作为的两种类型分析:第一,积极不作为,表现形式为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的申请明确拒绝。对于积极不作为,行政行为当场成立,行政机关明确拒绝之日,就是起诉期6个月的起点。第二,消极不作为,表现形式为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的申请不理不睬。消极不作为的本质是默示拒绝,需要给出一个时间来推定行政机关默示拒绝的成立,使其能及时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主张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违法,包括三种具体情况:①如果法律、法规规定了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就是不作为成立的时间,也就是当事人起诉期的起点。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②如果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则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仍不履行职责的,2个月期满之日就是不作为成立的时间,也就是当事人起诉期的起点。所以,B选项认为郄女士自申请满2个月后的6个月内可以起诉的观点是正确的。③当事人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不作为当场成立,当事人可以当即起诉。本题并非紧急情况,市质监局不予答复,郄女士不可以立即起诉,而应当自申请满2个月后,视为行政机关不作为成立,才可以提起诉讼。所以,C选项错误。(2)《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可见,市质监局局长原则上应当出庭应诉,但也并非必须出庭应诉,也可以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所以,D选项观点错误,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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