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admin2022-08-02  29

问题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高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6年。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A.将抢夺罪改判为抢劫罪,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B.在维持原判罪名的情况下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C.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将罪名改为抢劫罪D.维持原判

选项 A.将抢夺罪改判为抢劫罪,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
B.在维持原判罪名的情况下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
C.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将罪名改为抢劫罪
D.维持原判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根据《刑诉解释》第401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原判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或者对刑罚执行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9357.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