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接受被告人范某的委托担任辩护人,

资格题库2022-08-02  41

问题 韩某,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接受被告人范某的委托担任辩护人,韩某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其下列哪些行为是被法律允许的?(   )A.为范某作无罪辩护B.提出有利于范某的证据和主张C.拒绝为范某继续辩护D.帮助范某隐匿一些证据

选项 A.为范某作无罪辩护
B.提出有利于范某的证据和主张
C.拒绝为范某继续辩护
D.帮助范某隐匿一些证据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我国《律师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因此在法定条件下,韩某是可以拒绝为范某继续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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