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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葛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蔡某、朱某、苏某分别是该案的证人、被害人
刘某、葛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蔡某、朱某、苏某分别是该案的证人、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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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119
问题
刘某、葛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蔡某、朱某、苏某分别是该案的证人、被害人和鉴定人,以下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A.朱某、苏某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都属于保护的对象B.法院审理该案时,蔡某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法院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对蔡某的人身和住宅进行专门性保护C.为了保护蔡某,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不公开其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但是,在法庭上接受质证时除外D.为了保护蔡某,公安司法机关可以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蔡某
选项
A.朱某、苏某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都属于保护的对象
B.法院审理该案时,蔡某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法院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对蔡某的人身和住宅进行专门性保护
C.为了保护蔡某,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不公开其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但是,在法庭上接受质证时除外
D.为了保护蔡某,公安司法机关可以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蔡某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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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故AD两项正确,B项,法院不是“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采取措施,而是“可以”通知或者自行保护。C项的错误在于,没有“在法庭上接受质证时除外”这一要求。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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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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