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伙同他人将石某绑架至一处废弃的烂尾楼中,并立即给石某亲属打电话勒索30万元现

考试题库2022-08-02  0

问题 袁某伙同他人将石某绑架至一处废弃的烂尾楼中,并立即给石某亲属打电话勒索30万元现金,之后将石某身上的手链、项链、戒指等取走。关于袁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符合法条竞合,应以绑架罪既遂定罪处罚B.应以绑架罪未遂和抢劫罪数罪并罚C.应以绑架罪既遂和抢劫罪数罪并罚D.成立想象竞合,应以绑架罪既遂和抢劫罪从一重罪论处

选项 A.符合法条竞合,应以绑架罪既遂定罪处罚
B.应以绑架罪未遂和抢劫罪数罪并罚
C.应以绑架罪既遂和抢劫罪数罪并罚
D.成立想象竞合,应以绑架罪既遂和抢劫罪从一重罪论处

答案 D

解析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釆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因此,从被绑者身上取财的行为显然已经不能被绑架罪所包容评价,如果仅定绑架罪,便会导致对行为人的行为评价不足,而且抢劫罪与绑架罪之间不符合法条竞合中的一行为侵害一法益而触犯数罪的本质。A项错误。
绑架罪中的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是主观的超过要素,只要行为人绑架的当时具有这个目的,无论客观上实现与否,一旦行为人以实力控制被害人,便成立绑架罪既遂。这也是往年真题的立场。袁某已经以实力控制了被害人,并且还向被害人亲属打了勒索电话,应是绑架罪既遂。B项错误。
数罪并罚的前提是存在数个行为,就抢劫来说,应该存在暴力压制反抗后取财,但本题中作为抢劫的暴力手段行为又是绑架行为,因此不能评价为数罪,否则绑架罪中的暴力行为便被评价了两次,违反了禁止重复评价的原理。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此种情形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是基于事实的原因产生的竞合,属于想象竞合。因此,D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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