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王某一套住房并办理了转让登记手续,后王某以房屋买卖合同无

练习题库2022-08-02  49

问题 张某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王某一套住房并办理了转让登记手续,后王某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登记行为。行政诉讼过程中,王某又以张某为被告就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提起民事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0年卷)A.本案行政诉讼中止,等待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B.法院可以决定民事与行政案件合并审理C.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当判决驳回王某的行政诉讼请求D.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应当判决确认转让登记行为合法

选项 A.本案行政诉讼中止,等待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B.法院可以决定民事与行政案件合并审理
C.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当判决驳回王某的行政诉讼请求
D.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应当判决确认转让登记行为合法

答案 A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1条第2款规定:“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该款授予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诉讼的裁量权,但《行诉法解释》第87条第6项和第138条第3款限缩为“应当”,即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发现民事争议为解决行政争议的基础,当事人就民事争议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并已立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行政诉讼的审理。本案中,买卖合同的效力会影响转让登记合法性的认定,故A项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1条第1款,在涉及行政登记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据此,行政登记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基于当事人申请,而题干中并无此信息,故B项错。
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则转让登记证据不足,构成违法,法院应当判决撤销该登记,故C项错。
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则转让登记合法,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9条,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也规定:“被诉房屋登记行为合法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故D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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