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器公司与其子公司物流公司涉嫌共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亿元。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

考试题库2022-08-02  59

问题 某电器公司与其子公司物流公司涉嫌共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亿元。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电器公司能成立单位犯罪,那么,物流公司实施违法行为且获得违法所得,就可以构成单位犯罪B.如果电器公司能构成单位犯罪,无法认定物流公司构成单位犯罪,那么,可以对物流公司中按照电器公司要求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员,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该自然人的刑事责任C.如果无法认定电器公司但可认定物流公司构成单位犯罪,那么电器公司中的策划人员可以认为共犯D.如果因证据问题不能认定物流公司、电器公司构成单位犯罪,那么可以追究两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选项 A.如果电器公司能成立单位犯罪,那么,物流公司实施违法行为且获得违法所得,就可以构成单位犯罪
B.如果电器公司能构成单位犯罪,无法认定物流公司构成单位犯罪,那么,可以对物流公司中按照电器公司要求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员,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该自然人的刑事责任
C.如果无法认定电器公司但可认定物流公司构成单位犯罪,那么电器公司中的策划人员可以认为共犯
D.如果因证据问题不能认定物流公司、电器公司构成单位犯罪,那么可以追究两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答案 ABCD

解析 A项,无论是母公司(电器公司),还是子公司(物流公司),均具有独立的主体地位,均可以构成单位犯罪的主体。本案中,如果认为电器公司构成单位犯罪,那么,物流公司与其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物流公司当然也可以构成单位犯罪。
B项,如果子公司(物流公司)无法认定为单位犯罪,那么可以追究其具体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的刑事责任。直接责任人员未必要求必须是本单位的“在编人员”,只要是在该单位犯罪中,受犯罪单位直接指挥、控制,并在单位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的人员,均可以作为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责任人员。
C项,如果仅能认定子公司(物流公司)构成单位犯罪,而无法认定母公司(电器公司)构成单位犯罪。那么,在承认子公司(物流公司)构成单位犯罪的基础上,可以认为,母公司的决策人员是不受子公司(物流公司)直接操控的。母公司的决策人员有其自身的独立性,与子公司(物流公司)构成共同犯罪。即母公司的决策人员不宜认定为是子公司的成员,而是独立于子公司之外的。自然人主体(母公司决策人员)与单位主体(子公司)这两个主体之间,成立共同犯罪。
D项,201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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