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

admin2022-08-02  26

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14条规定:“完善当庭宣判制度,确保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外,一律当庭宣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应当当庭宣判;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规范定期宣判制度。”下列关于该规定的理解,错误的是?A.法庭当庭宣判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B.法庭当庭宣判能够保障被告人的迅速审判权C.法庭当庭宣判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D.法庭当庭宣判是审判公开性和终局性的体现

选项 A.法庭当庭宣判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

B.法庭当庭宣判能够保障被告人的迅速审判权

C.法庭当庭宣判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

D.法庭当庭宣判是审判公开性和终局性的体现

答案 D

解析 本题直接考查对法庭当庭宣判制度的理解。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其中一项要求是,在庭审结束后,应迅速做出裁判并予以宣告,故A选项正确。迅速审判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受到刑事指控后,有权获得及时审判的权利,故B选项正确。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当庭宣判,适用普通程序提高当庭宣判率,都是体现了对效率价值的追求,故C选项正确。当庭宣判与审判公开性是审判制度的两个范畴,且当庭宣判并不体现终局性,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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