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admin
2022-08-02
44
问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其中被告人杨光(汉族),男,17岁;被害人买买提(维吾尔族),男,19岁。崔义是杨光的辩护律师,刘兴是买买提的诉讼代理人。在侦查过程中,由于买买提不会讲汉语,公安机关只好为他聘请了一名翻译人员。后经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为买买提聘请翻译人员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买买提只是本案的被害人,公安机关没有义务为他聘请翻译人员B.如果该翻译人员同时又是本案的证人,则可以兼任证人与翻译人员C.如该翻译人员同本案有利害关系,则其应当回避D.如果在法庭上买买提申请该翻译人员回避,则对此有权作出决定的是本案的审判长
选项
A.买买提只是本案的被害人,公安机关没有义务为他聘请翻译人员
B.如果该翻译人员同时又是本案的证人,则可以兼任证人与翻译人员
C.如该翻译人员同本案有利害关系,则其应当回避
D.如果在法庭上买买提申请该翻译人员回避,则对此有权作出决定的是本案的审判长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回避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第1款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买买提作为被害人,公安机关有义务保证其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的实现,故A项错误。根据“证人优先”原则,该翻译人员只能优先作为证人,而不能再作为翻译人员,故B项错误。翻译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能够胜任语言文字翻译工作,有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的能力:其次,应当与案件或者案件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否则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回避,在侦查阶段由侦查机关负责人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长决定,在审判阶段由法院院长决定。因此在本案中应该由法院院长决定,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5584.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船舶公司向区政府申请筹建和经营渡口区政府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征求意见海事管理机构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正确的是?A.曹某(14)岁强奸杀人案检察院决定逮捕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
(2020年真题)关于优化司法职权的配置,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改革法院案件受
(2018年真题)下列案件,哪些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A.李某不服县环保局作出
(2017年真题)张法官与所承办案件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系某业务培训班同学,偶有来往
(2017年真题)某县医院在两个月内连续发生5起“医闹”事件,当地公安部门开展了
(2017年真题)某法院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时,参照最高法院发布的第15号指导性
(2017年真题)某法院推行办案责任制后,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达
(2015年真题)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的学说予以说理
随机试题
Fortyyearsagonoonewasconcernedaboutthehealthoftheocean,inspit
Chocolate:The"FoodoftheCods’"1.Thehistoryofchocolate■Theobr
A.高回声 B.等回声 C.强回声 D.弱回声 E.低回声正常肾脏皮质回
在未来6个月已经意识到改变行为的益处和改变行为的代价,但没有任何行动迹象,处于行
桥梁用锚具、夹具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在满足锚固性能后,允许夹片出现微裂和纵向断裂,但
非织造土工织物的孔隙率与()有关,所以孔隙率也随压力增大而变小。A.厚度 B.
瑞氏染色法的染色原理是A.物理吸附 B.物理吸附和化学亲和 C.化学亲和
A. B. C. D.
羟甲基戊二酰辅酶A还原酶抑制剂简称为他汀类药,其与羟甲基戊二酰辅酶A的结构相似,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A,关于金属结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