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下列哪一行为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A.监狱监管人员吊打被监管人,致其骨折
下列哪一行为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A.监狱监管人员吊打被监管人,致其骨折
最全题库
2022-08-02
38
问题
下列哪一行为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A.监狱监管人员吊打被监管人,致其骨折B.非法拘禁被害人,大力反扭被害人胳膊,致其胳膊折断C.经本人同意,摘取17周岁少年的肾脏1只,支付少年5万元补偿费D.黑社会成员因违反帮规,在其同意之下,被截断1截小指头
选项
A.监狱监管人员吊打被监管人,致其骨折
B.非法拘禁被害人,大力反扭被害人胳膊,致其胳膊折断
C.经本人同意,摘取17周岁少年的肾脏1只,支付少年5万元补偿费
D.黑社会成员因违反帮规,在其同意之下,被截断1截小指头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法律拟制、被害人承诺。 《刑法》第234条规定了基本的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其他法条中也规定了法律拟制的或者特别规定的故意伤害罪。
A项,《刑法》第248条第1款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此条文属于法律拟制条文,即虐待被监管人员的行为在造成他人伤残、死亡时,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理。故A项不当选。
B项,《刑法》第238条第2款规定:“……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样是法律拟制的规定,非法拘禁+暴力致人伤残故意伤害罪。故B项不当选。
C项,摘取不满18周岁少年的器官的,依照《刑法》第234条之一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若摘取成年人器官并且得到成年人同意的,才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C项不当选。
D项,涉及被害人承诺的违法性排除事由。由于被害人承诺使得被害人的法益不再受刑法保护,所以“得被害人承诺的行为不违法”。但是要求承诺的主体有承诺的权利和能力,并且承诺的法益不是生命和重大健康(刑法对这两种法益是完整保护)。黑社会成员同意截断自己的1截小指头,属于轻伤的范围,该承诺有效,实施截指惩罚的行为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故D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5280.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侮辱、诽谤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冲入李某家中当着其父母的面将垃圾倒
税务局认定甲公司构成外贸出口“真代理、假进销”的违规行为决定追缴其获得的出口退税
区市场监管局认定甲公司侵害乙公司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经查甲公司非法经营额达5
某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丁某刑讯逼供后经查发现丁某还曾涉嫌受贿罪和暴力取证罪关于该案说
流浪汉王某被甲市民政局救助站收容期间将救助站工作人员李某打成重伤。甲市乙区法院一
黄某涉嫌涉集资诈骗罪侦查人员对其住宅搜查时发现其电脑中存有大量与案件相关的电子数
M市G区检察院接到举报线索反映A市监狱一民警虐待被监管人员情节严重。关于本案的办
(2021年真题)法律职业从业人员在业内、业外活动中均应严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
(2019年真题)县国土资源局认定甲公司存在非法采砂行为,责令其停产停业,甲公司
(2019年真题)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甲国在其专属经济区采取以下哪个行为是符
随机试题
[originaltext]W:HiFrank.Whatareyouupto?IsthatreallyaFrenchgrammar
TheInvisibleFuelProvidesEnsuranceforEnergySecurityintheFut
符合真核生物RNA聚合酶Ⅰ的特点描述是()。A.催化转录的产物是hnRNA
恩格斯在谈到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时说,“从这里所学到的东西,比从当时所有职业的
34周妊娠,初产妇,确诊为前置胎盘,出血多,血压9.3/6.7kPa(70/5
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A.6周内 B.7周内 C.8周内 D.9周内 E.1
镇规划的工作范畴包括()。A.为体现政府的政策导向,适应并满足规划管理工作
某单层等高等跨厂房,排架结构图所示,安全等级为二级。厂房长度为66m,排架间距B
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
(2006年真题)招标人可以在()中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A.招标文件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