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7日,县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5万元

最全题库2022-08-02  43

问题 2006年9月7日,县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5万元,没收其推土机一台。杨某不服上诉,12月6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交付执行。杨某仍不服,向省高级法院提出申诉。2010年9月9日,省高级法院宣告杨某无罪释放。2011年4月,杨某申请国家赔偿。关于本案的赔偿范围和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对杨某被羁押,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B:返还45万罚金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C:如被没收推土机已被拍卖的,应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及相应的赔偿金D:本案不存在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

选项 A:对杨某被羁押,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B:返还45万罚金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C:如被没收推土机已被拍卖的,应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及相应的赔偿金
D:本案不存在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

答案 AB

解析 【考点】国家赔偿的范围和标准【详解】《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由全国年职工平均工资除以法定工作日(约254天)得出。A选项正确。《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B选项正确。而C项中的表述缺乏“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的法定条件,所以,支付赔偿金没有法律依据。C选项错误。《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D选项所述的情形属于《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所以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298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