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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
考试题库
2022-08-02
71
问题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B:成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物品的淫秽性C: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卖淫的是幼女D: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没有认识到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选项
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B:成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物品的淫秽性
C: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卖淫的是幼女
D: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没有认识到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答案
D
解析
【考点】故意的认识内容【详解】《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从法条的表述可以看出,成立故意犯罪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即可,并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因此,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且有牟利的目的,B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嫖宿幼女罪以明知卖淫者为幼女为前提,C选项的说法也是正确的;D选项认为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的说法是对的,但是如果没有意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的,则成立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而非不成立犯罪,这也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区别之所在。因此正确选项应该为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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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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