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
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
免费题库
2022-08-02
90
问题
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B、收养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C、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D、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甲国法
选项
A、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
B、收养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
C、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
D、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甲国法
答案
A
解析
【考点】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详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条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由于甲国公民的经常居住地为甲国,被受养人经常居住地为中国,因此,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选项A正确,B错误。根据该条规定,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因此,收养的效力应适用甲国法,而不是中国法,选项C错误。该条规定,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关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属于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在本题中被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和法院地为中国,不应适用甲国法,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59536.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法律相对保留的事项有:()A.剥夺公民政治权
杰克为美国人,其因酒后驾驶撞死我国公民赵某被A省B市交警查获,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
杰克为美国人,其因酒后驾驶撞死我国公民赵某被A省B市交警查获,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
杰克为美国人,其因酒后驾驶撞死我国公民赵某被A省B市交警查获,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
约翰,英国人,因在中国某市故意杀人,可能判处死刑,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后被检
王某涉嫌故意伤害李某,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下列关于本案回避的说法正确的是
普通公民甲对国家工作人员乙谎称需要现金买房,唆使乙将公款挪给自己使用,10天内归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以出卖为目的抢劫儿童的,构成拐卖儿童罪。以抚养为目
比例原则是侦查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指侦查权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规定范
中国公民李某在我国驻美国大使馆内犯故意伤害罪,下列哪些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随机试题
Tousitseemssonaturaltoputupanumbrellatokeepthewateroffwheni
[originaltext]Manypeoplehurttheirbackswhentheytrytoliftheavythin
Foundedin1386,theoldestuniversityinGermanyandoneoftheoldestthre
American’slifehasonceagainbeengreatlychangedbythenewageofscience
Thegeneralpublicdependsupontelevisiontoknowaboutworldaffairsbutunfor
急性或轻型肝炎时,肝功能检查结果可能显示的是()A:AST下降 B:ALT下降
共用题干 2010年5月,李某在W省A市(非经济特区)天利花园购买商品房一套。
无论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如何发展变革,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调整变化,农村基层党组
居民企业具有规定情形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下列属于该规定情形的有()。A.依
A.肾小球毛细血管基底膜增厚 B.肾小球壁层上皮细胞增生 C.肾小球系膜细胞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