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关于法律职业人员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A、王法官在办理案件时,脸部被
关于法律职业人员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A、王法官在办理案件时,脸部被
考试题库
2022-08-02
37
问题
关于法律职业人员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A、王法官在办理案件时,脸部被当事人泼洒硫酸致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因所在法院不予批准,王法官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B、刘检察官工作不负责任,在生效的起诉意见书中出现了文字表述错误,后果严重。为此,刘检察官当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刘检察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申请复议C、皮法官作为妻子的代理人向另一法院起诉,要求妻子就职的公司给付被拖欠的十四个月工资D、毛律师在接待一起离婚案咨询时,以没时间为由拒绝当事人希望其担任代理人的委托要求
选项
A、王法官在办理案件时,脸部被当事人泼洒硫酸致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因所在法院不予批准,王法官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
B、刘检察官工作不负责任,在生效的起诉意见书中出现了文字表述错误,后果严重。为此,刘检察官当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刘检察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申请复议
C、皮法官作为妻子的代理人向另一法院起诉,要求妻子就职的公司给付被拖欠的十四个月工资
D、毛律师在接待一起离婚案咨询时,以没时间为由拒绝当事人希望其担任代理人的委托要求
答案
A
解析
【考点】法律职业人员权利【详解】A项不成立,根据《法官法》第44条的规定,法官对人民法院关于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并有权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王法官应当先申请复议。B项成立,根据《检察官法》第28条的规定,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C项成立,根据《法官法》第17条的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律并不禁止法官担任配偶的诉讼代理人。D项成立,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当事人的委托要求,但接受委托前由于没时间而拒绝是合理的,也是对当事人负责的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59450.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李某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被告人李某及其近亲属均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被告人吴某,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因其本人在境外,司法机关履
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人民检察院在作
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的公诉案件,以下做法错误的是:()A.
针对减刑、假释的案件,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下列属于涉外刑事诉讼程序适用的法律依据的有:()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
关于检察院进行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A.调查
下列关于刑事案件法院之间司法协助叙述正确的是:()A.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提供
李某被某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有新的证据证明原
关于刑事上诉和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下列各种表述,正确的是哪些?A.申诉和上诉的
随机试题
Weleftthemeeting,thereobviously______(再呆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了).beingnopointinstayin
InanuncriticalAugust11,1997,WorldNewsTonightreporton"diamagnetic
Thispassagegivesageneraldescriptionoftheadvantagesanddisadvantagesof
下列关于胰岛素受体的描述错误的是A.广泛分布于哺乳动物细胞表面 B.胰岛素发挥
以下有关“时间与药物毒性的关系”的叙述中,最概括的是A:晚7时给予氮芥致畸作用最
已知钢筋混凝土矩形截面梁,截面尺寸为b×h=250mm×500mm,C25混凝土
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银行可以将基金估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及相关复核工作交由基金估
某地区进行网民上网方式调查,结果显示,当地网民规模约有400万,其中有6%的网民
范围I的系统中,由单一电源侧用断路器操作中性点不接地的变压器出现非全相或熔断器非
初次接种麻疹疫苗的月龄是( )。A.8个月 B.10个月 C.12个月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