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
免费题库
2022-08-02
64
问题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但是秘书长和委员连选连任无此限制B.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C.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人选均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由大会表决决定D.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上,国务院的工作计划、报告都必须以议案的形式提出
选项
答案
AD
解析
A、D
考点:国家领导人任期、人大代表权利、人大专门委员会、国务院工作
讲解:A项正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但是秘书长和委员连选连任无此限制。
B项错误。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这里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不包括“乡级人大代表”。
C项错误。一般情况下,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人选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由大会表决决定,但是少数人选比如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补充任命。
D项正确。国务院是具体管理和组织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的最高行政机关。为了完成宪法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规定的各项任务,国务院必须提出有关的法律草案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国家的预算和预算的执行情况,等等,经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审议批准,使之变成指导社会生活和经济建设的法律性文件。这些计划、报告都必须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上以议案的形式提出,这是法律授予国务院的权责合一性质的议案提案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59337.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 B.当事
以下关于刑事审判的特征、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说法,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A.刑事审
下列关于检察院、法院对案件的处理方式,不正确的选项有哪些?A.吴某抢劫案,法院裁
以下关于刑事起诉和审判程序的说法,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检察院在对甲非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哪些:A
以下关于侦查和强制措施、执行程序的说法,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
关于下述四类案件,在法定期限的延长方面都有哪些特殊规定?()A.在3个月侦
张某因抢劫10万元而受到追诉,张某委托律师梁某作为辩护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
关于拘传与取保候审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罗某盗窃案,为罗某提供保证金
以下关于侦查活动的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有哪些?A.公安机关对金某诈骗陶某案侦查终结
随机试题
______(瘫痪在床多年).helostallhopeofrecovery.Havingbeenlaidupwithparalysis
[originaltext]W:IsthereamancalledBeninyourdepartment?M:I’msorry.I’mn
Baby-NamingTrends[A]Overthelastfiftyyears,Americanparentshaver
典型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的水电解质紊乱是A、代谢性酸中毒、低血钙、高血磷、高血钾
关于外币股权投资基金,表述错误的是()。A.外币股权投资基金既可以在中国境内以
A.香附B.醋香附C.四制香附D.酒香附E.香附炭具有疏肝止痛,并能消积化滞的是
中国临床检验标准委员会推荐尿比密测定的参考方法是( )。A.化学试带法 B.
呋喃唑酮是A.硝基呋喃类抗菌药 B.磺胺类抗菌药 C.异喹啉类抗菌药 D.
基金份额持有人是()。 A.基金投资者B.基金的出资人 C.基金资产
甘松除行气止痛外,又能A.温肾散寒 B.开郁醒脾 C.温肾纳气 D.燥湿化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