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应当在收到海关补充申报电子指令之日起5日内,通过系统向海关申报

admin2022-08-02  37

问题 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应当在收到海关补充申报电子指令之日起5日内,通过系统向海关申报电子数据补充申报单(  )

选项

答案

解析 错,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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