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3日,湖北省随州市某小学一名张姓四年级学生,在被班主任老师赶出

资格题库2022-08-02  54

问题 2012年11月13日,湖北省随州市某小学一名张姓四年级学生,在被班主任老师赶出学校后,喝农药自杀在自己的家门口。原因是学校没钱发教师的工资,镇里决定让每个学生把70元钱交到学校,并说这些钱将从家长向村里上缴的土地税里扣除。因为有些村民未交钱,所以学校就停课,将所有的学生都赶出课堂去向家长要钱,等交齐钱后学校再开课。年仅11岁的张某在被包括班主任在内的4位教师赶回家,并说不交钱就不准上学,在其父母当天不在家的情况下,发生了前述本不该发生的悲剧。问题:结合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谈谈你对该案例的认识。

选项

答案

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学生具有受教育权,学校没有钱发工资让学生交钱本身就是违法的,学校因此停学生的课,更是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张某因交不起钱被4位教师赶回家使张某自尊心受挫,因而自杀。案例告诉我们,作为一名教师应当知法懂法,关爱学生。同时,在教育教学中,我们应该重视培养学生的承挫能力,发展其健全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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