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中,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在3个月到36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

练习题库2022-08-02  42

问题 以下情形中,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在3个月到36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的有(  )。Ⅰ.保荐代表人尽职调查工作日志缺失或者遗漏、隐瞒重要问题Ⅱ.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Ⅲ.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Ⅳ.保荐代表人参与组织编制的发行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Ⅴ.保荐代表人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工作A.ⅠB.Ⅰ、ⅤC.Ⅱ、ⅢD.Ⅳ、ⅤE.Ⅲ、Ⅴ

选项 A.Ⅰ
B.Ⅰ、Ⅴ
C.Ⅱ、Ⅲ
D.Ⅳ、Ⅴ
E.Ⅲ、Ⅴ

答案 B

解析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68条规定,保荐代表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在3个月到36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①尽职调查工作日志缺失或者遗漏、隐瞒重要问题;②未完成或者未参加辅导工作;③重大事项未报告、未披露;④未参加持续督导工作,或者持续督导工作未勤勉尽责;⑤因保荐业务或其具体负责保荐工作的发行人在保荐期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开谴责;⑥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上市委员会的审核工作;⑦伪造或者变造签字、盖章;⑧严重违反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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